常見12個購房陷阱 當心上當!

  常見12個購房陷阱

常見12個購房陷阱 當心上當!

  1、製造現場熱銷假象

  在銷售現場,開發商總是在製造銷售興旺的氣氛,經常會在售樓中心的房源公示欄上打出「售完」的字樣,或者在銷售業績示意圖上標識出大面積的已售單元,讓購房者覺得已經沒有多少套房屋。銷售人員也會採取很多方法來製造熱銷氣氛,讓購房者產生緊張感,在沒考慮清楚的情況下,一衝動,就簽了合同,交了錢。

  2、樣板房被悄悄放大

  一些開發商為了使空間看上去更加通透、視覺舒適,往往使用高亮度照明,並打通一些牆體,做成開放型廚房或透明式衛生間,這對於實際居住來說都是不實用的。一些開發商為了讓樣板間看上去更寬敞,會將樣板間做得比實際房間面積大一些。而購房者不可能看樣板間時找開發商要建築圖紙,並拿尺自己丈量。因此,消費者要擦亮眼睛,以防被漂亮的樣板間迷了眼。

常見12個購房陷阱 當心上當!

  3、抬高房價再來打折

  案例:李先生給兒子買了一套婚房,認購書上和營銷中心價格公示牌顯示總價為732000元,李爹爹享受「3千抵3萬、開盤九七折、按時簽約九八折」等優惠活動後,實際成交價格為670173元。但實際上,該套商品房的申報備案價格為672175元,李爹爹實際上僅享受了2000多元優惠。

  分析:這種虛假優惠看似額度很大,實則是構成虛假優惠折價的價格欺詐行為。

  4、「最後20套」永遠賣不完

  案例:薛先生看到某樓盤廣告稱「最後20套江景房低價狂甩」便動了心,朋友提醒他這個廣告都登了快一年了。

  分析:《規定》第14條規定,房地產企業在宣傳中涉及的價格信息,必須真實、準確、嚴謹。一些房地產企業在宣傳中,故意使用一些虛假、誇大、不真實的價格信息,欺騙、誘導消費者。

常見12個購房陷阱 當心上當!

  5、「虛假認籌」套住你再說

  案例:某樓盤在開盤前開展「認籌三萬抵十萬」活動,銷售員稱房價可能每平方米8000元左右,市民蘇先生便交納了三萬元認籌金。兩個月後樓盤正式開盤,房價卻變為8800元,和周圍其他樓盤比貴了不少,「三萬抵十萬」實際化為烏有。

  分析:有的房企開展「無價認籌」活動,就是為了測試市場、鎖定客戶、操控價格、提前回籠資金。這種行為違反了《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》(下簡稱規定),屬於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價格欺詐行為。

  6、關鍵信息公示不全

  案例:李先生是有車一族,想買個車位比較多的樓盤。可他看了十家樓盤,發現只有兩家公示了車位配比率。

  分析:「商品房一套一標」政策要求不僅要公示每套商品房的建築面積和銷售總價,還要公示開發企業名稱、預售許可證、土地性質、土地使用起止年限、樓盤名稱、坐落位置、容積率、綠化率、車位配比率、樓盤的建築結構、裝修狀況、水電氣供暖等基礎設施內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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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7、早已拿證就是不說價格

  案例:某房企於6月4日取得1號樓、2號樓、3號樓共計210套住宅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,截至7月20日,該企業仍未對外公佈3號樓合計64套商品房價格。

  分析:《規定》第9條明確要求,取得預售許可或者辦理現房銷售備案的項目,要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公開全部銷售房源並明碼標價對外銷售。對捂盤惜售行為,可按照該房地產企業未公開的商品房實際套數,依法予以處罰。

  8、「不小心」給你看假價格

  案例:某房企將價格公示牌上某套商品房的銷售總價一欄用紅色膠布遮蓋,表示此房已出售。但由於紅色膠布比較透明,有意讓消費者仍能比較清晰的看到銷售總價這一欄的數字,誤導消費者。例如,某套房透過紅色膠布看到的銷售總價為534500元,實價簽約成交價其實為512399元。

  分析:《規定》第12條規定,對已銷售的房源,應當標示所有已銷售房源的實際成交價格。標示虛高的成交價格,將會誤導消費者。

常見12個購房陷阱 當心上當!

  9、優惠折扣看人來給

  案例:唐女士與程女士是親戚,她們一起在某樓盤各自訂購了一套房,可唐女士在一次閒聊中發現,程女士享受到的有些購房優惠她卻沒享受到,根本就沒人告訴她還有「按時簽約送小家電、憑樓盤廣告單再減3000元」等優惠。

  分析:很多房企習慣於將各種優惠活動「捂著」「蓋著」,總是在與消費者議價博弈時才一點點的釋放出來,這樣房地產企業就可在整個議價過程中始終處於主導地位。

  10、標價牌跟你躲貓貓

  案例:李女士最近到處看房,她發現有的樓盤根本沒有製作標價牌,每個銷售人員手上有一份價格表,需要她一套房一套房的來詢問;有的樓盤雖然製作了標價牌,但是放在了非常不起眼的位置,消費者很難注意到。

  分析:《規定》第六、七條要求,房企一定要在商品房交易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標價牌、價目表或者價格手冊,並且標價內容要真實明確、字跡清晰、標示醒目。

  11、交房才知還有費用

  案例:魏先生剛買了一套兩居室,當初開發商在廣告單上承諾「兩房免費變三房」,可交房後,開發商突然提出需要另交材料費。

  分析:房地產企業對消費者做出的所有價格承諾,都應該不折不扣毫無異議地履行,無論這種價格承諾是登在廣告上的、寫進合同裡的,或是口頭約定的。

  12、承諾縮水維權麻煩

  業主在買房時,開發商尤其是置業顧問會承諾很多優勢,但後期又不能如期履行。待購房人發覺現實與開發商所說不一致時,開發商會以「此承諾並無書面說明」等各種理由搪塞過去。而這時即使購房者準備訴諸法律武器也因「口說無憑」而喪失主動權。如購房人買房時被售樓員承諾後期不會再降價,但購房人買房後卻慘遇項目大幅度降價,引發先期業主的激烈維權等。

  如何避免購房陷阱?

  1 首先看開發商是否具備「五證」

  「五證」即房地產開發證、國有土地使用證、該工程開發許可證、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商品房銷預售許可證。

  2 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

  許多開發商在簽訂正式的預售合同前會要求購房者簽訂一份《房屋定購協議書》,交一筆訂金。這種行為並非購房的必經程序,往往會使購房者陷入訂金糾紛。

  3 查驗有關證明文件

  買期房要查看開發商是否有預售許可證,並要確認自己所購之房在預售範圍內,買現房則要查看開發商是否具有該房屋的大產證和《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許可證》。

  4 買期房要注意建築面積的約定

  在填寫暫測面積時除了要填上總建築面積外,還要填上套內面積和公用分攤面積。

  5 買期房要約定條件和時限

  所謂交房有兩層含義:一層是房屋使用權即實物交付;另一層是房屋所有權轉移即產權過戶。

  6 簽約時要注意房屋質量問題

  購房者在簽約時,應認真推敲《商品住宅質量保證書》和《住宅使用說明書》兩書的內容,並將質保書作為合同的附件。

  7 簽約時明確物業管理事項

  合同中要確定前期物業管理公司,以及雙方約定的物業管理範圍和收費標準。

  8 注意合同文本中補充協議的內容

  購房者應謹防有些開發商,將示範合同文本中保護交易公平的條款,通過補充協議加以取消,以減輕賣方的責任。

  9 注意約定違約責任

  這裡指的違約包括:簽約後購房者要求退房、不按期付款;開發商賣房後要求換房,不按期交房;面積變動超過約定幅度;質量不符合要求;辦理過戶手續時不符合規定和約定等。

買房陷阱多多,以上就是總結出來的常見的12個買房陷阱,大家可要注意了,防範買房陷阱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
文章標籤:-相關法規文件-設計/裝修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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