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洛克建築是17~18世紀在意大利文藝復興建築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建築和裝飾風格。巴洛克建築特點是外形自由,追求動態,喜好富麗的裝飾和雕刻、強烈的色彩,常用穿插的曲面和橢圓形空間
巴洛克建築特點是:
一、炫耀財富。大量使用貴重的材料,充滿了華麗的裝飾,色彩鮮麗。
二、追求新奇。建築師們標新立異,前所未見的建築形象和手法層出不窮。而創新的主要路徑是,首先,賦予建築實體和空間以動態,或者波折流轉,或者騷亂衝突;其次,打破建築、雕刻和繪畫的界限,使他們互相滲透;再次,這是不顧結構邏輯,採用非理性的組合,取得反常的幻覺效果。
三、趨向自然。在郊外興建了許多別墅,園林藝術有所發展。在城市裡造了一些開敞的廣場。建築也漸漸開敞,並在裝飾中增加了自然題材。
四、城市和建築,常有一種莊嚴隆重、剛勁有力卻又充滿歡樂的興致勃勃的氣氛。
巴洛克風格打破了對古羅馬建築理論家維特魯威的盲目崇拜,也衝破了文藝復興晚期古典主義者制定的種種清規戒律,反映了嚮往自由的世俗思想。另一方面,巴洛克風格的教堂富麗堂皇,而且能造成相當強烈的神秘氣氛,也符合天主教會炫耀財富和追求神秘感的要求。因此,巴洛克建築從羅馬發端後,不久即傳遍歐洲,以至遠達美洲。有些巴洛克建築過分追求華貴氣魄甚至到了繁瑣堆砌的地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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