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徵稅對象,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,向產權所有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。房產稅屬於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,其徵稅對像只是房屋。徵收範圍限於城鎮的經營性房屋。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徵稅辦法,對於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徵收,對於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徵稅。
一、房產稅稅率是多少
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,稅率為1.2%;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,稅率為12%。
1.按房產余值計征的,年稅率為1.2%;
2.按房產出租的租金收入計征的,稅率為12%。從2001年1月1日起,對個人按市場價格出租的居民住房,用於居住的,可暫減按4%的稅率徵收房產稅。
二、如何計算房產稅
根據稅法規定,房產稅的計算方法有以下兩種:
(一)按房產原值一次減除30%後的余值計算。其計算公式為:年應納稅額=房產賬面原值×(1-30%)×1.2%
(二)按租金收入計算,其計算公式為:年應納稅額=年租金收入×適用稅率(l2%)。
三、房產稅徵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
(1)從價計征的,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%--30%後的余值;
(2)從租計征的(即房產出租的),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。從價計征10%--30%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。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%。
房產稅稅率採用比例稅率。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,年稅率為1.2%;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,年稅率為12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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