裝修中容易出現的問題,裝修前滿懷喜悅,裝修後爭吵不斷,這是近年來常發生在消費者與裝修公司之間的事情。因裝修涉及諸多事項,許多消費者在簽訂合同時,很可能遭遇「霸王條款」。
記者從市民手中借來一份裝修合同,在南充市工商局法制科工作人員解讀下,發現了4項常見的裝修合同「霸王條款」。
條款一:保修期縮水「從竣工驗收之日計算,保修期為二年」
這是典型保修期縮水,在裝修合同中主要以保修期不明晰或籠統寫成保修一年或兩年出現。工商局工作人員告訴記者,「按照國家規定,住宅室內裝修裝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為兩年,有防水要求的廚房、衛生間和外牆面為五年。」
條款二:工期規定未明確「工程有效期為60天」
工期牽涉到是否違約,而計算方式不同會造成不同結果,「工期由雙方協商,一般為60天。但工期是按工作日還是按日曆天數計算應該事先商定。」
條款三:轉嫁納稅義務消費者有權索取發票,是維權依據
在交款之日,消費者陳先生索要發票被拒,「要發票就得自行承擔稅費。」對此工商局工作人員說消費者有權索取發票,而且也提倡以發票作為維權依據。
條款四:增加額外條款「合同簽訂後,甲方工程減項超過總工程款5%,須向乙方支付減項總額8%的變更費。」
施工過程中,消費者可因為裝修變更造成減少施工項目,而有的合同要求消費者支付該項目減項費。但實際操作方式應該為施工方已經付出的勞動收取減項費。
除此之外,工商局工作人員還特別提到,應注意企業逃避保修責任的條款。若出現消費者在多少天內未結清工程款,將失去免費保修資格等條款,應該予以拒絕。
以上就是為大家介紹的合同中容易出現的問題,希望能對大家有幫助,感謝關注時光裝修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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